宣教处
发布时间:2019-03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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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合有关部门实施重大主题宣讲和形势政策专题宣讲;组织撰写宣讲提纲,开展“七进”宣讲活动;组织开展讲习员培训、业务交流、教学研究;协调指导县(市、区)宣讲工作;负责本校对外宣传工作;负责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有关服务工作。
宣教处处长:裴家骏
宣教处副处长、四级调研员:李宜淑
宣教处综合科科长(正科级):张一清
联系电话:0852)-28951255 (0852)-28918001 (0852)-289182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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